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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推行共产党员“先锋指数”评价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信息来源: 市机关事务局 日期:2017-04-28 浏览次数: 字号:[ ]

 

直属各支部:

现将《关于推行共产党员“先锋指数”评价管理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bet28365-365直属机关委员会

                                                                                           2017428

 

 

关于推行共产党员“先锋指数”评价管理的

实施办法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实际,现就全面推行党员“先锋指数”评价管理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总体目标任务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激励党员勇立潮头谋新篇、勇当标杆创新业,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品德高尚、担当有为作表率的机关后勤队伍,为保障机关事务管理科学发展作出贡献。

二、先锋指数设置

党员“先锋指数”评价管理,按照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和作用发挥的原则,针对机关事务管理领域合格党员具体标准设置先锋指数(见附件),量化评价标准,加强日常管理。

党员“先锋指数”由基本指数、正向加分指数、反向扣分指数三部分构成。其中基本指数为80分,对标“四讲四有”合格党员要求,设置信念指数、纪律指数、品行指数、作为指数;正向加分指数上限为20分,反向扣分指数酌情减分。经评定后,党员先锋指数总体评价最高分为100分,最低分为0分。

三、评价管理程序

党员先锋指数评价管理由各支部负责组织实施,局直属机关党委负责终审把关。评价管理程序采取个人自评、民主评议、支部考评、亮分公示等步骤进行,每半年评定一次,年终进行综合评价。具体程序如下:

1.个人自评。党员每半年对照先锋指数评价管理标准进行自评打分。正向加分、反向扣分需填写具体事项和提供有关依据,由支部负责核实。

2.民主评议。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组织党员对照党员先锋指数评价管理标准开展互评打分。同时邀请部分群众参评打分。

3.支部考评。在自评、互评和群众参评的基础上,每半年支部召开支委会,综合党员平时工作、生活表现,研究确定每个党员的综合得分。年底根据全年两次考评综合得分,结合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确定每名党员的年度总体评价结果。

4.亮分公示。半年考评综合得分和年度总体评价结果通过党务公开栏、党建网站等途径公示,并反馈给党员本人。年度总体评价结果报局直属机关党委备案。

四、评价结果运用

党员“先锋指数”评价管理的年度总体评价结果,分先锋党员、合格党员、警示党员、不合格党员等四个等次。考评综合得分90分以上的为先锋党员,60-89分的为合格党员,60分以下的为警示党员。连续两年综合评价为警示党员的为不合格党员。

对先锋党员,给予表彰和宣传,并作为各类评先评优、组织推荐的优先对象和评比优秀党员的必要条件;对合格党员,由支部书记进行谈心谈话,积极引导,促使他们比学赶超、晋位升级;对警示党员,要开展谈话,教育引导他们端正态度,并采取“一对一”、“多对一”等结对帮扶方式,督促他们扎实做好整改和转化工作;对不合格党员,则按照组织程序予以处置。

五、有关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支部要把实施党员“先锋指数”评价管理与开展“五型”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和先进创评、“先锋工程”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推进这项工作作为“三级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的重要内容,认真谋划,及时部署,抓好推进。

2.结合实际落实。要联系实际,遵循按需设定、突出重点、群众公认、操作简便的原则,立足于解决党员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对先锋指数的各项评价指标和评价管理程序进行进一步细化,增强评价管理工作的实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3.加强监督检查。直属机关党委要加强对各支部开展评价管理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党员“先锋指数”评价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4.发挥“平台”作用。积极利用“智慧党建”管理服务平台,对党员参加“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情况、开展志愿服务等量化指标实行实时积分、实时考核、实时排名,强化日常监督和提醒,确保评价管理公开、公平、公正,切实提高评价管理实效。

 

附件:bet28365-365党员先锋指数评价管理参考标准

 


bet28365-365党员先锋指数评价管理参考标准

支部名称:                            党员姓名:                            填写时间:                

指数

评价标准

分值

自评

互评

组织评定

(80)

信念指数

认真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习“党员义务”规定的必学内容。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参教信教、不从事封建迷信活动。无故不参加集中学习的,一次扣1分。

10

 

 

 

旗帜鲜明地与错误思想、错误言行作斗争,不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以及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被查实有此类问题的,一次扣10分。

10

 

 

 

纪律指数

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党员固定活动日等制度,按规定缴纳党费,不无故缺席组织生活。无故不参加三会一课、党员固定活动的,一次扣1分。

10

 

 

 

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局党组决策部署,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搞政策变通的,一次扣10分。

10

 

 

 

品行指数

带头正家风、立家规、严家教,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被查实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的,一次扣10分。

10

 

 

 

经常性联系走访群众,主动参与“两地报到、双岗服务”、 返乡走亲、志愿服务等活动,不拖欠物管费用、不产生邻里纠纷。在服务机关、服务机关干部工作中被投诉的,一次扣1分。

10

 

 

 

作为指数

对标看齐、担当有为,模范履行本职,认真执行各项制度,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冲得上去。违反制度被查实的,一次扣5分。

10

 

 

 

在“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四边三化”等中心工作中率先垂范,做到无违章、无非访、无脏乱、无污水。在挂联乡镇剿灭劣V类水工作中无故不参与,畏难推诿的,一次扣5分。

10

 

 

 

正向加分指数(得分栏注明加分事项)

积极向党组织提合理化建设,工作业绩突出,助推本单位发展成效明显;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奋不顾身、挺身而出,受到嘉奖;在服务中心工作、抗击自然灾害等突发性事件中冲锋在前、勇挑重担,受到表彰;积极为社会公益事业出资出力,群众反响好;“智慧党建”管理服务平台上党员积分排名在市直机关全体党员中排名前2000名的或者在本支部党员总数的前30%的;其他情形。

20(上限)

 

 

 

反向扣分指数(得分栏注明扣分事项)

不执行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党员中搞不团结活动;在服务中心工作、处理突发事件、抗灾抢险等关键时刻,袖手旁观、退缩不前;无不正当理由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不参加学习培训等教育活动;流动党员外出三个月以上不向党组织报告;其他情形。

 

 

 

 

总体评价(100分)

 

 

 

 

 

绍市机管党〔2017〕3号关于推行党员先锋指数管理的实施方案+(红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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