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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市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验收的通知

信息来源: 市机关事务局 日期:2017-11-21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区、县(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创建单位:

  根据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等三部门《关于开展2017年度市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绍市机管〔2017〕25号)精神,经商定,将于12月初对15家创建单位组织评价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

  12月5日-8日。

  二、日程安排

  12月5日(周二)

  全天:市本级、越城区

  12月6日(周三)

  上午:柯桥区    下午:嵊州市

  12月7日(周四)

  上午:新昌县    下午:上虞区

  12月8日(周五)

  全天:诸暨市

  三、相关要求

  请区、县(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及各创建单位接到此通知后,严格按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标准》(第二点: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中以2016年11月至2017年10月为本单位2017年度基数)要求,抓紧做好创建验收各项准备工作,自评报告电子稿请于11月29日前报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处,各区、县(市)创建单位由本地管理局汇总上报,纸质报告请准备一式五份用于现场验收。

  联系人:沈吴晶  85134001

  联系QQ:3010073693

  附件:2017年度市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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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0日                

  附件:

2017年度市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名单

 

序号

区域

单位名称

1

市本级、

越城区

(5家)

绍兴市公安局

2

绍兴市长城中学

3

绍兴市树人中学

4

绍兴市鲁迅小学

5

绍兴市越城区稽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6

柯桥区

(2家)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7

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办事处

8

上虞区

(2家)

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中心幼儿园

9

绍兴市上虞区实验小学

10

诸暨市

(2家)

诸暨市店口镇第一初级中学

11

诸暨市人民医院

12

嵊州市

(2家)

嵊州市国家税务局

13

嵊州市剡城中学教育集团城东校区

14

新昌县

(2家)

新昌县中医院

15

新嵊海关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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