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机关事务局、市水利局、市建设局等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绍市机管〔2017〕16号)精神,近日,三部门组织专家联合对已完成创建工作的单位进行了资料审查及实地验收,验收组认为7家创建主体单位共计13家公共机构(名单见附件)符合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17年11月14日至11月18日。公示无异议的,将授予“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称号。
意见反馈方式:从即日起至11月18日通过以下途径联系和反馈。
电话:85134001邮箱:1318323584@qq.com
附件:2017年度第二批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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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3日
附件:
2017年度第二批公共机构
节水型单位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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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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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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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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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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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点为文化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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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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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文化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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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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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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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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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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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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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滨海新城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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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点为滨海新城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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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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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滨海新城投资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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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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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滨海新城市政园林绿化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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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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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滨海新城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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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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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现代医药公共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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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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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聋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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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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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树人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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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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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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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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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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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打*公共机构为创建主体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