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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山江周边环境改造工程管理配套用房洗衣房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信息来源: 市机关事务局 日期:2017-10-19 浏览次数: 字号:[ ]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第二次)

  杭州龙发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绍兴市镜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标项 标段名称及数量

  

  (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金额或上限价

  

  (单位:人民币元)

投标保证金

  

  (单位:人民币元)

1 洗衣房设备 ¥330000.00 ¥3300.00

  

  一、招标编号:LFSXDL2017-034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交纳。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一、联系方式:

  杭州龙发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于玲娜 13516709700

  绍兴市镜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监督联系电话:0575-88269099

  

九、招标公告发布:bet28365-365 http://www.ngo512.com/十、质疑和投诉:杜 奔 057585122858十二、监督管理部门:绍兴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五、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 年 10 月 19 日 至 2017 年 10 月 25 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6: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杭州龙发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绍兴市二环北路 329 号颐高广场 1 幢 15 楼)受理。

  2.招标文件售价:每份现金 300 元,售后不退。

  3.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允许获取,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7 日 16 :30 时之前,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当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计算,在七个工作日之内并于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 2017 年 11 月 8 日下午 3 时整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绍兴市二环北路 329 号颐高广场 1 幢 1501 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 年 11 月 8 日下午 3 时整在绍兴市二环北路 329号颐高广场 1 幢 1501 室开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议。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3300 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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