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十三五”期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降耗的深入开展,引导各级公共机构应用先进、适用的节能节水技术和产品,提高节能效率,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决定向全市公共机构征集节能技改工作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市各公共机构。其中,“十二五”期间创建成功的省级、国家级示范单位要求至少报送一个案例。
二、征集内容
本单位在节能改造中的成功案例,范围包括建筑隔热保温系统、电梯和动力、空调和通风、锅炉供热、车辆与交通、照明和采光、供电配电、厨房设备、用水设备、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办公设备、能源消费监控体系等。
案例材料应当包括用能单位概况、改造背景、技术产品名称、适用范围、技术产品原理、节能效益等。
三、相关要求
请各地和有关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可邀请节能技改服务企业协助开展案例材料编写,材料请于11月30日前报送我局节能处。
联系人:沈吴晶 85134001
邮 箱:301007369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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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