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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加快推进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市机关事务局 日期:2016-08-12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创建单位:

为完成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和省、市“五水共治”考核要求,今年3月份以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建设局等三部门先后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绍市机管〔201615号)和《关于公布2016年度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名单的通知》(绍市机管〔201619号)等两个文件,其中,明确了市本级108家公共机构为2016年度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单位,要求各创建单位从5月份起组织开展创建具体实施工作,在10月底前完成创建阶段工作,并将节水型单位申报资料报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迎接三部门实地验收。

通过近期实地了解和电话沟通,各创建单位推进进度不一,部分单位已进行了节水器具改造、水平衡测试等工作,但是仍有部分单位推进力度不够,存在观望、等待现象,没有开展创建实际工作。

为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实施,圆满完成相关考核要求,请尚未启动创建实施工作的相关单位抓紧制定计划、部署实施,确保按时完成创建工作。同时,为有效掌握各创建单位的工作进展,请各创建单位(除曲屯路、胜利路、中兴路、人社大楼四个机关大院)在826日(周五)下班前将创建工作情况(包括目前进度、下阶段安排)报送我局节能处,届时,我局将会同水利、建设部门对创建工作进度缓慢的单位开展实地督查指导,望予以支持和配合。

联系人:沈吴晶,8513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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