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共机构节能
站内检索:
 
bet28365-365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的通知

信息来源: 市机关事务局 日期:2016-03-08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区、县(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级各部门:

现将《2016年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bet28365-365

                                                 2016224

 

 

2016年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办法》,围绕目标任务、信息管理、宣传教育、示范创建、能效提升、监督考核等六方面内容,扎实开展好各项工作,为“十三五”期间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开好局、打好桩。

一、强化节能目标管理

要按照浙江省“十三五”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要求,编制完成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十三五”规划。市本级以及各区、县(市)要加强与教、科、文、卫、体系统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指导协调各行业制定实施好本行业的“十三五”节能计划。同时,强化与财政、经信、建设、水利、平安办等部门的沟通交流,共同推进节能管理工作,确保完成人均综合能耗、水耗同比下降2%、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下降1.6%的目标任务。

二、提高信息管理水平

以全市能耗总平台建成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完善监测网络,各区、县(市)局要在2016年底前完成本地行政中心能耗监测平台建设,并统一接入全市总平台,着力大数据管理分析工作,发挥大数据对政策制定的支撑作用。同时,积极倡导市级公共机构建立监测点,教育、卫生系统等重点用能单位建立本系统监测平台。最终实现全市公共机构能耗用量在线监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三、开展宣传培训工作

充分利用“节能宣传周”平台,组织开展好各类活动,大力宣传公共机构节能,增强资源节约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继续深入开展《浙江省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办法》的学习、宣传工作,通过普及教育和专门培训,使公共机构干部职工进一步掌握《办法》内容,理解《办法》精神,落实《办法》要求。突出抓好各级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持续深入开展能源管理岗位人员节能技术和知识培训,切实提高节能管理水平,促进用能设备运行效率提升。

四、深入抓好示范创建

积极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确保国家级、省级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名列全省前茅,并会同财政、经信部门开展好市级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通过示范单位创建,塑造能效利用“领跑者”,建立案例库,向社会、向部门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同时,要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抓好节水型单位创建,确保2020年底前,完成50%以上市、县级机关节水型单位创建任务。

五、提升能源使用效率

要进一步摸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潜力,有针对性地开展节能产品的应用和推广,充分利用好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加快推进节能技改项目,特别是要加快推进LED照明改造,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各自制定的改造计划,抓好具体实施。力争到2017年底,县级以上政府行政中心全部完成改造,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等公共机构改造率达到80%以上。同时,针对公共机构节能重点领域,在节电、节水、节油、节气等重点环节,贯彻管理节能与技术节能并举的方针,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深入开展。

六、加大监督考核力度

    市本级以及各区、县(市)局根据《浙江省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办法》及《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绍政办发〔20163号)精神,会同经信、平安办等部门开展好日常监督和管理考核工作,对问题严重的或整改敷衍、推诿的,要采取信息通报、强制能源审计等形式,督促用能单位加强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在新的一年中,要充分认识节约能源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以节约型、绿色化公共机构为主线,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能源资源,为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