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机关事务局、经信局、财政局,市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树立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典型,根据市机关事务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等三部门《关于公布2016年度市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名单的通知》(绍市机管〔2016〕26号)精神,近期,已完成对2016年度创建单位的验收工作,确定下列15家单位为2016年度市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绍兴市委政法委员会
绍兴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绍兴文理学院附属中学
绍兴市昌安实验学校
绍兴市建功中学
绍兴市文澜中学
越城区塔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绍兴市阳明小学
柯桥区职业教育中心
柯桥区钱清镇政府
上虞区档案局
诸暨市市府大院
嵊州市国土资源局
嵊州市鹿山小学教育集团
新昌县县府大院
希望以上单位能够认真总结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经验,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水平,为全社会开展节能工作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bet28365-365 绍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绍兴市财政局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