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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28365-365关于印发《绍兴市公共机构节能“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 市机关事务局 日期:2016-11-08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区、县(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级各部门:

现将《绍兴市公共机构节能“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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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公共机构节能“十三五”规划

 

为深入推进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切实发挥公共机构节能带头示范作用,创新方式,深挖潜力,着力提高能源资源利用综合效益,促进形成勤俭节约、节能环保、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社会风尚,根据《浙江省公共机构节能“十三五”规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期间工作回顾

“十二五”期间,全市各级公共机构按照《绍兴市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要求,深入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以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目标,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管理、深化宣传,积极推进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开展,逐步改善公共机构用能现状,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工作中的示范作用。

一是强化目标管理。采取多种举措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到“十二五”期末,人均综合能耗89.84千克标煤/人,单位建筑面积能耗3.85千克标煤/平方米,人均用水量22.55立方米/人,同比分别下降20.35%22.06%35.47%。同时,市本级和各区、县(市)不断加大统计覆盖面,纳入统计范围公共机构2338家,全市统计覆盖率达到89.17%,更加全面、客观地反映各地公共机构用能情况,为工作决策提供有效数据支撑。

二是突出宣传效应。以节能宣传周活动为重要抓手,不断强化宣传工作力度,探索宣传工作新阵地。“十二五”期间,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共分发张贴各类节能宣传画、节能倡议书上万份,通过电视新闻采访、报纸专版介绍、网站动态发布、短信温馨提醒、公交广告、专题讲座、文艺晚会、知识竞赛等多种举措,大力宣传公共机构节能,形成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

三是推动节能技改。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采用高效保温墙体材料和节能门窗,实施配电、空调、采暖、机房、电梯、饮用水设备等重点耗能设备的节能挖潜改造。市、县各级行政中心深挖节能潜力,部分区、县(市)已实施了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节能型开水箱已经全面覆盖、LED照明灯具改造推进成效显著;教育系统全面实施直饮水机、LED照明灯具、高效节能灶具改造,住宿制学校积极推动空气源热泵的使用;卫生系统积极推进中央空调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全市已有7家医院实施中央空调节能合同能源管理,综合节能率在30%以上;建成全市能耗监测总平台,实现曲屯路大院、胜利路大院、中兴路大院及人社大楼等四个机关大院(楼)水、电数据的实时监测和预警。

四是降低办公耗费。积极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专项行动、治理小微浪费专项行动等活动,对各级公共机构以及广大干部职工日常行为加强监督和管理。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等现代化办公手段,推进无纸化办公。加强资源循环利用,开展办公垃圾分类处理。加强会议节能,倡导视频会议,减少纸杯使用。按照《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精神,出台《绍兴市市级机关向社会力量购买物业服务的管理办法》,规范清卫保洁、安保消控管理、绿化养护、工程设备维护、电梯运行维护等服务购买标准、流程,并落实监管。

五是抓好示范创建。联合经信、财政等部门,在全市各级机关、学校、医院、科技场馆、文化场馆、体育场馆等公共机构中选择工作基础较好、能耗总量较大,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公共机构开展示范单位创建。到“十二五”期末,创建成功市级示范单位37家,省级21家,国家级6家,省级、国家级数量趋于全省前列,为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树立了良好的标杆。

“十二五”期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成效显著,较好地完成了节能目标任务。但是,工作中还是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基础还相对薄弱。各项配套制度、标准有待进一步完善。不同区县、不同部门工作发展不平衡,有的单位重视程度不高、管理力量不足,管理人员更换频繁,能力素质亟待提高。二是手段还比较单一。依靠行政手段多,依靠经济、技术手段少,市场作用发挥不够,专业化、信息化、社会化服务水平有待提高。三是机制还不够健全。公共机构节能的投资、补贴等政策还需要完善,节能资金投入不足,激励约束机制需要进一步强化,公共机构开展节能工作的外部约束和内在动力不足。此外,公共机构节能减排还面临办公建筑面积、用能设备、用能人数不断增加带来的挑战。

二、“十三五”总体要求、主要目标

总体要求:“十三五”时期的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统筹推进各领域节能工作,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循环利用,形成勤俭节约、节能环保、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工作和生活方式,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

主要目标: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体系,建立比较完善成熟的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组织管理体系、制度标准体系、技术推广体系、统计监测体系、监督考核体系、宣传培训体系。以2015年能源资源消费为基数,到“十三五”期末,人均综合能耗下降11%、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0%,人均用水量下降16%

三、“十三五”期间重点工作举措

为实现“十三五”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要紧紧围绕五个主要“环节”,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举措,为“十三五”时期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添砖加瓦。

(一)围绕建筑主体环节抓节能

节约集约使用各类土地,合理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资源,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合理确定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标准。严格新建建筑节能评估审查,提高新建建筑能效水平。加强施工建设过程的节能监管,推动党政机关办公和业务用房、学校、医院、场馆等建筑新建项目全面执行工程建设节能强制性标准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以围护结构保温节能改造为重点,实施节能、环境整治、抗震等综合改造,推广采用安全高效保温墙体材料和节能门窗等绿色建材,推进空调、配电、照明、电梯等重点用能设备节能改造。对年能源消费量达到500吨标煤以上、年电力消费200万千瓦时以上、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机构或集中办公区要求组织开展能源审计。力争到2020年底,全市完成公共机构能源审计项目10项以上。

(二)围绕重点领域环节抓节能

一要打造绿色健康食堂。推广应用节能节水餐饮设施设备,安装节能高效油烟净化设施,保证油烟排放达标;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餐厨废弃物就地资源化处理。引导绿色食品采购,加强食堂精细化管理,深入开展“光盘”行动,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爱惜粮食、节约粮食的良好习惯。

二要建设绿色信息机房。加强机房节能管理,建设机房能耗与环境计量监控系统,对数据中心机房运行状态及电能使用效率(PUE)、运行环境参数进行监控,提高数据中心节能管理水平。开展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实施数据中心节能改造,加强热场管理、自然冷源、水资源利用、分布式供能等技术和产品应用。力争到2020年底,县级以上行政中心全部完成绿色数据中心机房改造。加大公共机构采购云计算服务的力度,鼓励应用云计算技术整合改造现有各类信息系统,实现数据信息网络互联互通,数据信息资源共享共用,减少数据信息资源浪费。

三要编织高效监测网络。规范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公共机构的行政、业务、后勤服务及其他功能区域,实现分区计量;中央空调和独立食堂、公共浴室、游泳馆等重点用能系统和部位,实现分项计量。推进区、县(市)行政中心及教育、卫生系统等重点用能单位能耗监测平台建设,探索使用购买服务方式,实现能耗监测、评估专业化服务,提高用能管理智能化水平。确保到2017年底,实现市级总平台与各区、县(市)行政中心分平台互联互通。力争到2020年底,全市年电力消费50万千瓦时以上、水资源消费5000立方米以上、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机构或集中办公区建成监测分平台,并实现与市、县平台或主管部门平台对接。

(三)围绕技术改造环节抓节能

一要推广实施LED照明工程。推广应用半导体照明产品,制定改造计划,落实经费预算,分期分批实施改造,对于涉及大楼搬迁、改造装修的公共机构,要在项目中一并考虑LED照明灯具改造事宜。力争到2017年底,县级以上政府行政中心全部完成LED照明改造,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等公共机构室内LED照明改造率达到80%以上。

二要加快整治小型燃煤锅炉。全面淘汰10蒸吨/时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20蒸吨/时以下的燃煤锅炉,推动公共机构采用分布式燃气机组代替燃煤锅炉。对未纳入整治范围的燃煤锅炉,实施燃烧优化、自动控制、低温烟气余热回收、太阳能预热、冷凝水回收利用等节能技术改造试点。

三要积极倡导可再生能源利用。推广太阳能光伏、光热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例,优化能源消费结构,鼓励各区、县(市)行政中心使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广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建立资源回收利用长效机制,推进废旧电子产品、办公用品等循环综合利用,加强医疗垃圾、废旧商品、生活垃圾等分类收集。

(四)围绕示范创建环节抓节能

深入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带头作用。通过市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筛选出标准高、改造实、节能量大的单位参加省级、国家级示范单位创建。力争到2020年底,市级示范单位创建成功50家以上,省级示范单位创建成功26家以上,国家级示范单位创建成功8家以上,省级、国家级创建数量趋于全省前列。同时,通过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创建,塑造能效利用“领跑者”,建立案例库,向社会、向部门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倡导水资源循环利用,安装中水利用设施,开展雨水收集利用,鼓励采用合同节水管理模式实施节水改造,提高节水器具使用率。严格按照《绍兴市水平衡测试管理办法》要求,积极开展水平衡测试或节水评估,分析水量平衡关系,挖掘节水潜力,提高合理用水水平。组织开展节水型单位创建,确保到2020年底,市本级及各区、县(市)50%以上机关和年用水1万立方米以上的全部公共机构建成节水型单位。通过节水型单位创建,进一步完善用水计量器具配备,基本实现用水分户分项计量,并在高等院校、公立医院推广用水计量收费管理。

(五)围绕科学管理环节抓节能

一要推崇绿色办公理念。严格执行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制度,优化办公设备配置,盘活存量资产,减少资产的闲置浪费。建立能耗公示制度,发挥公示对绿色办公的促进作用。推广办公电子化、无纸化,减少纸质文件、资料印发数量,积极倡导使用电视电话会议系统,减少使用签字笔、纸杯、餐具、塑料袋等一次性用品,推广使用环保再生纸、再生鼓粉盒等资源再生产品。严格执行空调设定温度夏季不低于26度、冬季不高于20度的规定,开空调时自觉关闭门窗。

二要创造绿色出行条件。大力倡导“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5公里左右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绿色低碳出行方式,加快推进公共机构公共自行车网点建设,为干部职工践行“135”出行方式提供便利条件。引领新能源汽车的消费和应用,新建和既有停车场要逐步建设配备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机关事业单位要率先推进内部停车场自用充电桩建设。

三要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加强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引导,广泛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中国水周等主题宣传活动,普及生态文明法律法规、科学知识,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培育生态文明道德。同时,要树立“节约能源、从小抓起”的理念,充分利用校园网络阵地,多形式多途径宣传节约文明,支持和引导师生积极参与节能环保体验,从小培养节能好习惯。

四要提升队伍能力素质。不断加强节能管理队伍建设,优化管理人员素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管理业务培训,建立上下联动的培训组织体系。深化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节能服务公司的合作,提高培训层次和效果。“十三五”期间,要重点发挥好教、科、文、卫、体等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对重点用能单位加强日常培训和管理,切实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素养。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完善组织管理体系。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要建立健全节能管理组织领导体系,明确分管负责人及责任单位,并按照本级或上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好各项管理工作。同时,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不断强化与发改、经信、财政、建设、质监、水利等部门的合作,切实建立起统一管理、相互协调的组织管理体系,保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

(二)优化监督考评体系。一套科学完整的监督考评体系能有效地发挥导向激励作用,它能帮助每一个公共机构清楚地了解自身的节能水平与发展态势,掌握其与其他公共机构比较所处的位置,从而发现增强和提升节能发展潜力的途径,自觉履行节能目标和工作职责。“十三五”期间,市本级及各区、县(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按照《浙江省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办法》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公共机构节能的监督检查,督促公共机构加强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对违法用能行为,应当责令改正,依法作出处理决定或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处理建议。同时,要建立健全节能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体系,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或依托社会力量对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及日常工作进行考评和通报。

(三)拓宽技改资金渠道。不断加大节能技改投入,拓宽技改资金渠道,探索推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鼓励和引导公共机构利用社会资本参与节能改造、能源管理,达到效益分享。同时,发挥财税、金融等政策的引导作用,加强节能预算资金管理,进一步完善节能资金保障机制。

(四)突出宣传示范效应。要以节能宣传周活动为主阵地,以节能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突破口,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微信、微博、报纸等媒体媒介,大力宣传公共机构节能,形成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通过宣传教育,培养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的艰苦奋斗意识,增强资源节约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节能理念和要求贯彻到各项工作环节中,努力形成“个个关心、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


附件:

 

“十三五”期间全市公共机构重点工作清单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时限

1

实现市级能耗监测总平台与各区、县(市)行政中心分平台互联互通。

2017年底

2

县级以上政府行政中心全部完成LED照明改造,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等公共机构室内LED照明改造率达到80%以上。

2017年底

3

全市完成公共机构能源审计项目10项以上。

2020年底

4

县级以上行政中心全部完成绿色数据中心机房改造。

2020年底

5

重点用能单位建成监测分平台,并实现与市、县平台或主管部门平台对接。

2020年底

6

市级示范单位创建成功50家以上,省级示范单位创建成功26家以上,国家级示范单位创建成功8家以上。

2020年底

7

市本级及各区、县(市)50%以上机关和年用水1万立方米以上的全部公共机构建成节水型单位。

2020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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