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绍兴市公共机构能源
资源消耗统计半年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直各单位:
根据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规定及省局有关通知精神,2015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半年报工作即将展开,为顺利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统计范围
国家机关(含参公单位),1、2类事业单位,工、青、妇等社会团体和组织。各单位应按照公共机构统计口径,完善名录库,不得少报、漏报。
二、报送内容
各区、县(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报综1表、综2表、综3表;市直各部门及下属机关事业单位分别填报基1表、基2表、基3表,汇总后加报综1表。各类报表均可在市机关事务局网站(www.ngo512.com)首页下载中心栏目下载。
三、报送时间
市直各单位截止到2015年7月13日,各区、县(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截止到2015年7月15日。
四、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求同时报送纸质和电子报表,纸质报表加盖公章后,寄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处,电子报表可采用QQ或电子邮箱传送,QQ号:86691851,电子邮箱:86691851@qq.com。
2、各区、县(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采用软件上报数据。
联系电话:85134001。
bet28365-365
201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