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级各部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四部委《关于2015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发改环资〔2015〕973号),今年的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时间为6月13日至19日。为认真做好宣传周的各项活动,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及宣传重点
今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节能有道 节俭有德”。6月15日,全国低碳日活动主题为“低碳城市 宜居可持续”。
节能宣传周期间,要以建设生态文化为主线,以动员社会各界参与节能降碳为重点,普及生态文明理念和知识,形成崇尚节约节能、绿色消费与低碳环保的社会风尚,推动形成绿色化生产生活方式。
二、活动安排
1.宣传活动。节能宣传周期间,通过同签节能倡议书、同穿节能文化衫、同撑节能宣传伞、节能短信提醒、节能知识竞赛等形式,提高活动知晓度。同时,利用报纸、电视、微信、公交公益广告(动漫片)等媒体对公共机构宣传周活动开展广泛宣传。
2.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6月15日全国低碳日当天,我市公共机构同步开展能源紧缺体验和绿色低碳出行活动,倡导机关工作人员低碳生活、低碳办公、低碳出行,不用一次性物品,停开空调和关闭公共区域照明等;倡导停开私家车一天,鼓励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体验能源紧缺,支持节能降耗。
3.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广活动。在市行政中心内,开展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展示,普及节能及新能源知识,推广高效节能产品。
4.印制节能宣传画。我局将统一印制节能宣传画给区、县(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市级各部门。请各单位于6月11日到我局节能处领取(曲屯路行政中心2号楼318室)。
三、有关要求
各区、县(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积极利用宣传周活动这一契机,广泛宣传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推动全社会节能降耗深入开展。活动结束后,请各区、县(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市级各部门认真总结活动情况,并于6月25日前将图片资料及总结材料上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处。
联系电话:8513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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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