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机关事务局、经信局、财政局,市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树立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典型,根据市机关事务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等三部门《关于印发〈绍兴市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近期,已完成对第三批创建单位的验收工作,确定下列14家单位为第三批市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绍兴市第一中学、绍兴市元培中学、越城区机关大院、越城区蕺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柯桥区漓渚镇人民政府、上虞区人民法院、柯桥区柯桥中学、上虞中医医院、诸暨市妇幼保健院、诸暨市实验城东幼儿园、嵊州市职业教育中心、嵊州市中医院、新昌县委党校、新昌县大市聚职业中学。
希望以上单位能够继续发扬成绩,不断开拓创新,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切实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
bet28365-365 绍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绍兴市财政局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