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国管局节能司《关于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验收工作的通知》(节能函〔2015〕30号)精神以及省局节能处具体工作安排,我市绍兴市委党校、绍兴第二医院、新昌人民医院等三家国家级示范创建单位赴省参加国家级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评价验收会,并均以高分顺利通过验收。
至此,我市国家级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数量已达到6家,省级示范单位数量已有21家,这些成功创建的单位为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树立了良好的标杆,切实担负起了“两美浙江”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社会责任。